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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商品房纠纷三部曲之三买卖完成后

非原创(原创) 发布时间:2018-05-07 浏览量:0

商品房买卖完成并交付后,有时候事情并没有顺利的完结,购房人可能会此时才发生自己的权益受到了损害,比如合同承诺的绿地面积不够,房屋面积有误差等,本文以商品房面积误差为例讲解。

在这里,先向大家普及以下,面积误差是如何产生的?

1图纸测算和现房测量由于测量对象实体不同可能会产生误差购房人在购房时(主要是指期房)拿到的面积叫预测面积,它主要是测量单位根据图纸得来;而购房人在入住时拿到的面积叫实测面积,是由测绘单位在项目竣工以后实地测出的。这样,从图纸到现房,本身就出现了产生误差的环节。

2开发商在施工过程中可能会修改图纸这可能会造成原始预测面积与实测面积较大差异如果开发商能完全按图纸施工,而且公摊部位不变,实测面积与预测面积的误差一定会在新 购房合同 规定的3%面积误差范围以内。

3政策的不完善也是产生测量误差的一个重要原因目前房产测量当中,测量单位所依据的政策本身就有许多不完善的地方:a:有关公用面积具体分摊计算的政策目前还不够完善,政策只规定了分摊部位,但如何分摊计算却没有具体规定;b:个别关键术语没有解释。如规范中多次提到勒脚,但到底什么是勒脚却没有解释,阳台与平台的准确定义没有解释等等;c:有些建筑面积如何测算,规范没有反映出来。如墙体不垂直的、挑窗台承重柱突出墙外、室外楼梯具体如何计算等规范中就没有提到,这就特别容易导致作业人员因理解不同而测算出不同结果。

4测量本身就有误差同样是1m长的尺子,每个人测出的却是不一样的,也就是说测量本身就有误差,但目前北京市房产测量有其允许误差范围,通俗地讲,100平方米的房地测量误差不得超过正负0.6平方米。

一般购房者们对实测面积提出异议,其实是对套内建筑面积与公摊面积的质疑。而哪些面积是否可以分摊不是由测绘部门来确定,它实质上是一种确权行为,而目前业主的大部分纠纷主要集中在公摊面积上,所以,业主们如果对公摊有疑义,应要求发展商对分摊部位进行具体说明,了解是否符合房地产主管部门的政策规定,如果要投诉,应向房地产产权主管部门申请复查;如果对面积数据有疑义,可以要求原测量单位进行复测,如果还有疑义可以向上级房地产测绘主管部门申请复查。

房产测绘从纯粹的技术角度讲,它属于测绘领域比较简单的一种,但是从专业角度讲,房产测量与其他的测绘有很大的不同,房产测量涉及到大量的测绘技术知识、建筑知识、房产的政策与相关的 法律法规 同时涉及到千家万户的利益,因此它具有很强的专业性、政策性及法律性。

通常情况下,新房发生面积误差的话,会有以下几种解决方式:

1、面积误差大于或小于总面积的3%,购房者可以选择退房,开发商需要在指定时间内将已支付房款及利息退还给购房者。如果不退房的话,则分为两种情况:

(1)房屋实测面积大于合同登记面积,此时购房者只需要支付3%面积的房款即可,剩余部分由开发商自行承担,但产权是属于购房者的;

(2)实测面积小于合同约定的面积,误差面积在3%及其以内的,开发商需原价返还,而超出3%的部分房款,则需要双倍返还给购房者。

2、如果房屋的实测面积与合同面积误差不超过3%大多都会根据实际面积来结算,多退少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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